6月10日,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聊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情况。近年来,聊城市人社部门扎实做好“就业扶贫、社保扶贫、技工扶贫”等重点工作。2016年以来,全市3.2万名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务工;15.66万名符合条件人员全部纳入居民养老保险范围,9.05万名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按月领取养老金。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脱贫摘帽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还可继续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持政策。对符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缴费年龄段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即时帮扶人口、重度残疾人,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居民养老保险费(每人100元);以上群体也可自主选择高档次缴费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即时帮扶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提前5年发放养老金。
同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今年3月份,聊城市人社局联合发改、民政、财政、扶贫开发部门制定出台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在2021-2025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四个不摘”要求,就业帮扶政策总体保持稳定。
主要体现在,把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纳入就业困难群体认定范围,及时进行失业登记,开展就业服务,按规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继续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等服务。对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大龄人员,根据其本人意愿,也可申请享受就业服务。
此外,当前,高考、中考相继来临,贫困家庭学生报考技工院校可享受的国家助学金政策,也备受关注。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是每人每年2000元,享受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具体申请程序方面,学生可向所在学校递交《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评审结果,并报人社部门备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具体政策,也可直接与聊城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咨询,联系电话0635-218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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