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
齐鲁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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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发布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困难群体就业的影响,近期,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加大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保障力度。
据了解,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为进一步发挥好公益性岗位应对疫情影响的托底安置作用,本次我省共创新采取了以下5项措施:
1.动态调整
由各设区市根据就业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岗位规模和安置对象范围。
2.制度化开发
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制定专项聘用工作方案,原则上于每年第一季度集中组织一次。
3.岗位储备
各设区市可归集或储备一批公益性岗位,专项用于安置特定时期或特定形势下出现的集中、大规模就业困难人员。
4.排序安置
依序对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重点安置;同一群体人员的安置顺序,依序按照家庭(零就业家庭成员的优先)、年龄(年龄大的优先)、登记失业时间(登记失业早的优先)三项因素确定。
5.有限兜底
安置对象须在一年内接受公共就业服务三次以上仍未能就业。
据悉,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开发服务疫情防控、复产复工的临时性公益岗位近万个,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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