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长时间加班不付加班费问题可不可以告公司?
[政策法规]
解决者:热心网友
问 最近厂里安排每隔一天就加班一次,加到晚上9点,第2天迟点上班不付加班工资,如果我匿名举报该公司,是否有法律依据?相关部门能否责令该公司整改,禁止加班,否则予以处罚?
答 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需加班的,均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加班,而且每日加班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的,则应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加班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你可以根据劳动法保障你的权利不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