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

[政策法规]    解决者:热心网友

刚刚在济南找了一份新工作,还没签合同,怎么样才算是建立了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是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书,如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付出了正常劳动且取得劳动报酬,应视为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但是,在实践中,认定是否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不能单单看劳动者是否付出了劳动取得了报酬,这只是其中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有多种具体的表现形式,比如: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未签劳动合同的;与用人单位口头或者书面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在用人单位内部办理了内退手续的职工;停薪留职但未签订书面协议的职工等等。